什么样的网络文学改编能成功?胜出的仍是新意******
作者:李 玮
当下,网络文学仍然是影视剧改编的重要源头。仅以2022年整年上架播出并较有影响的约50部网络文学改编剧为例可以看出,相较于往年,2022年的网改剧的题材更加丰富,设定也更多元。虽然改编剧类型繁多,改编成败也不能随意归因,但如果在网络文学原创内容的发展脉络上审度,得失仍有迹可循。当网络文学影视转化产业链愈加成熟时,网络文学的升级迭代也更深入地影响到网改剧的面貌。
过去一年网文改编剧最亮眼的作品,当属《开端》,改编自祈祷君在晋江文学城连载的同名小说。它把“时间循环”引入到日常生活场景中,采用近年网络文学中流行的“虚拟人生”的设定方式,将其与故事巧妙结合,从悬念、解密到拯救,整体叙事丝丝入扣,在数据和口碑两方面均获得成功,被认为是继《庆余年》后网改剧的又一“开端”。之后播出的改编自缘何故同名小说的《反转人生》和改编自长洱同名小说的《天才基本法》亦属同类。《反转人生》和《天才基本法》都是近年来网络文学领域体量不大但热度颇高的作品,前者让男女主互换身体,后者采用平行时空,仅设定本身就使改编自带热度。
高概念,新设定之外,此类网文书写现实的深度也值得关注,而影视改编较成功的作品,往往能够保留原著中的现实关怀和思考深度。如果《开端》仅仅是类似拯救公交车的“游戏”,它的精彩必会大打折扣。改编没有回避原著中关注的失独、网暴、猥亵等社会问题,也保留了“探案”串联起的各个小人物的故事,由此意义更加丰富。但《反转人生》把贫富差别的社会问题简化为一个搞笑的故事,《天才基本法》也忽略了原著对“天才的单维性”“奥数意义”“改变的主体”等问题的继续追踪,于是,两部剧缺少了本可以有的纵深感。
从类型而言,网络文学改编剧中成扎堆之势的仍是现代言情剧,可以说贯穿了整个2022年,在网文改编剧类型中占一半以上。去除言情的油腻套路,还原感情的生活质感,并增加职场线、亲情线是其中较为成功者给出的启示。
改编自叶斐然同名小说的《才不要和老板谈恋爱》,对原著的改变可谓大刀阔斧,核心要义就是“去形衍魂”,保留着核心理念与线索情节,同时进行了一场更加集中化、戏剧性、细节性的出色处理。原著是一个较为简单的甜宠结构,影视剧在保留原著的时空逻辑、男女主的感情线的基础上,自己增添了亲情线、成长线和职业线,并且删除了一系列常处在崩人设边缘的暧昧场景,让情节内容的现实性更强,擦除了无关紧要的赘笔,并去除了女配的低级心机设定和男配的扁平化标签。改编自柏林石匠《写给医生的报告》的《余生,请多指教》,亦是这样一部去油去腻的甜宠剧。在日常职业和生活中展开剧情,绕开浮夸,去除没必要的误会,男二女二的捉弄也不过分,《余生》给甜宠剧适当做减法,又加以职场线和亲情线做中和,由此不招黑不拉垮,甜而不腻。与此同时,现代言情剧的职场线受到重视后,职场设定开始具体化,涉及不同的领域,《才不要》讨论法律条款问题,改编自红九同名小说的《请叫我总监》体现投资理念,改编自Twen t i ne网络文学作品《打火机与公主裙》的《点燃我,温暖你》则讲述编程创业。当然,这些职场设定仍然不够专业,剧作对职场的理解仍停留在内斗的基础上,没能深入探讨各类专业性问题。
网文改编的古偶剧较之前一年成绩有所提高。同样改编自晋江资深作者九鹭非香的作品,《与君初相识·恰似故人归》(原著为《驭鲛记》)和《苍兰诀》故事结构皆较为精巧,仙侠设定围绕核心矛盾展开,冲突集中不枝蔓,人设讨喜,人物的转变过渡也比较自然。特别是两部仙侠的元素都有创新。《驭鲛记》开篇女强男弱,反向人设是近来网文写作中比较受欢迎的做法。《苍兰诀》则运用了“互换身体”具有热度的设计,在反差人设间制造误会,在既有古偶甜虐设计的基础上增加了轻松搞笑的戏剧性。这两部仙侠剧的成功固然有九鹭非香IP加持的因素,但小结构与新元素亦是重要原因。以写“宅斗文”闻名的关心则乱的小说《星汉灿烂,幸甚至哉》被改编为《星汉灿烂·月升沧海》,虽然制作精良,演员演技也皆可圈可点,但显然宅斗剧的势能正在减少,较之此前的《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也显逊色。另一部同是赵露思主演的《且试天下》,改编自倾泠月的同名小说,是大女主题材。男女主双商皆在线,旗鼓相当,且有冲突。该剧改编和制作也在水平线上,但以权斗、谋划为主线的大女主剧重复率亦有些高。
过去一年,古偶改编剧的“黑马”当属《卿卿日常》。其原著是晋江作者多木木多的代表作《清穿日常》,作为网络小说热度并不高,整体构思也较为平淡。但影视剧改动非常大,重新嵌套世界观,将时间线上的价值观区别做成空间上的地域性问题。这部剧甚至没能设定主要的核心矛盾,虽然说有“女主助攻,男主上位”的设置,但叙事经常偏离该主题。与其说这是一部权谋剧,不如说是一部概念剧。设定主打“反套路轻喜剧”,反复宣扬“姐妹团建,男人走开”的概念,所以每一位女性人物都被充分地叙述,她们的理想、愿景也被足够照顾。全剧几乎不存在女性为难女性的情节,而是让“娘子军”与陈规陋习斗争,以“北川改变选聘儿媳为选拔女官”为结局。
悬疑剧中属于网络文学改编的只有一部《消失的孩子》。该剧改编自豆瓣阅读作者贝客邦的《海葵》,最为精彩之处在于叙述的方式。这也延续了其原著小说的特质:多人物视点与多重时空的交叠和错落。虽然改编剧因镜头过于晃动,叙事过于细碎被批评,但这仍然可以被视为豆瓣阅读悬疑文改编的一个好的开始。豆瓣阅读悬疑文的异军突起是近年网络文学发展的重要现象,诸多作品的影视版权相继被出售,可以预想接下来几年悬疑剧将集中出现,豆阅的作品质量也将成为改编质量的基础和保证。
过去一年,曾经老牌热门IP作者都有作品被改编上架。《今生有你》改编自“言情天后”匪我思存的《爱你是最好的时光》,《镜·双城》改编自新武侠代表作家沧月的同名小说。两部小说都吸粉无数,但影视改编的热度不高,这与虐文和武侠的整体衰落亦有关。《大江大河》和《都挺好》的作者阿耐亦有两部小说《相逢时节》和《不得往生》被改编为《落花时节》和《风吹半夏》播出,其中《风吹半夏》以“钢铁女主”的人设,叙述改革开放过程中资本兴起的功与过,罪与罚。虽然作品是2005年的老文,但无论是人设还是题材,在当下都颇有热度。当纯文学和网络文学诸多作家都在重述改革开放时,《风吹半夏》的播出不仅吹了一股年代复古风,也为2022年度的网文改编画上了浓墨重彩的句号。随后无论是《浮图缘》还是《墨白》,都未能收获足够的话题度。
网改剧一直紧跟网络文学的发展潮流。从最初的《甄嬛传》《琅琊榜》《花千骨》到《庆余年》《赘婿》《大江大河》等,宫斗、宅斗,权谋、仙侠,或是现实题材,优秀的网络文学为影视不仅提供了完整成熟的好故事,也助推着影视剧想象力的前行。2021年,以权斗加言情为主线的大女主文式微,女频网络文学中开始大量出现职业线,古代言情中顺理成章地盛行起“仵作文”。敏锐的制片方抓住少谈恋爱专心事业的仵作文潮流,便有了当年的小成本爆款剧《御赐小仵作》。2022年较为成功的小制作爆款剧《开端》《卿卿日常》等亦是跟上网络文学原创内容创新的潮流。相较于已然过时的数据,或是想当然的“流行”,抓住原创内容的迭代升级是制作成功的网文改编剧的关键。(李玮,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
春节旅游遇风险,消费者该如何规避?******
作为新冠降级后的首个小长假,“阳康”后,有人赶着春运回家过年,也有人选择抓住春节小长假去旅游,寻找久违的“诗和远方”。对于旅游出行高峰期可能出现的种种问题,人们该如何应对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南磨房法庭张倩通过新京报对广大旅客进行风险提示。
旅行社擅自变更行程,旅客该怎么维权?
在案例A中,春节期间,小王精心挑选了一条“苏杭”爆款旅游线路,打算带父母前往游玩,并通过某旅行社订购了上述旅游产品,双方对行程路线、具体景点等进行了明确约定。游玩过程中,因合同约定的苏州著名的A园林景点过于火爆,导致旅行社未能成功预订该景点门票,后旅行社擅自将行程路线中的A园林变更为B园林,小王一家的体验大打折扣。事后,小王将旅行社诉至法院,要求旅行社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旅行社应当按照包价旅游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
张倩解释,春节是旅游旺季,因游客激增导致热门景点无票、网红酒店涨价的情形,屡见不鲜。在此情况下,旅行社应当与旅游者充分协商,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可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变更旅行路线或住宿安排。如未经协商,旅行社擅自变更行程安排、降低酒店标准的,旅游者可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要求旅行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报名“低价游”却秒变“高价购”,旅行社要担责吗?
在案例B中,春节期间,某旅行社对外推出“云南7日游,只要399”的活动,已经退休的老张对此心动不已,于是报名参团。哪知在旅行过程中,不仅大部分景点都是“一晃而过”,还增加了好多购物环节,迫于导游的压力,老张无奈购买了一条蚕丝被、两块玉石共花费12000元。事后,老张将旅行社诉至法院,要求旅行社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发生违反前两款规定情形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张倩解释,近年来,旅行社为招揽游客、谋取利益,往往以不合理低价组团,旅游者本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却不曾想“旅游”变“旅购”,心情和体验都大打折扣。低价旅游团的“盛行”,导致旅行社欺客宰客、强迫购物的现象层出不穷。
旅游者要擦亮自己的眼睛,选择具备相应资质且价格合理的旅行社,避免陷入低价、免费旅游的陷阱。如若发生被强迫购物的情形,旅游者可保留好消费凭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情形时,可在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此外,如旅行社或导游存在欺诈或胁迫的情形,旅游者亦可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或第一百五十条主张权利,并要求旅行社承担赔偿责任。
拼团“自驾游”,“免责协议”难免责
在案例C中,小李和小赵都是某俱乐部的“自驾游”爱好者。春节期间,俱乐部组织者在微信群内发布一条“自驾游”报名信息,拟按照自己制定的旅游路线组织几名会员“AA制”自驾出游,小李、小赵看到消息后立即报名。出发前,大家签订了一份内容为组织者仅安排出行过程中的吃、住、行,其他问题都由参与者自行承担责任的“免责协议”。行程过程中,因山路曲折,又恰逢雪天路滑,小李驾驶的自家车辆不幸侧翻,小李及坐在副驾驶的小赵均受重伤。事后,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小李负本次事故的全责,小赵便将小李及俱乐部组织者诉至法院,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张倩解释,随着“自驾游”的日益盛行,小规模组团出游的需求越来越大,一些车友俱乐部应运而生。一般情况下,俱乐部组织者负责制定“自驾游”路线、安排住宿饮食,参与者自行准备车辆或与他人拼车出行。此外,大家往往还签订“免责协议”表明自愿参与,责任自负的意愿,以此免除“后顾之忧”。但在损害发生时,这样的“免责条款”并不能完全真正免责,小李作为直接侵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而俱乐部组织者因未在活动中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比如审慎制定行程路线、提前预测天气状况、合理规划出行时间等,亦应向小赵承担侵权责任。
“自甘风险”参加活动,受伤需自己担责
在案例D中,小吴报名参加了某旅行社组织的“草原3日游”旅行团。按照旅游行程,小吴观看了精彩的赛马比赛及摔跤比赛,观看过后,作为体育爱好者的小吴跃跃欲试,强烈要求与专业摔跤手“比试”一下,现场导游再三向其释明摔跤的风险,小吴却置之不理。一番小试过后,小吴被摔伤,经诊断为踝关节骨折。事后,小吴以在旅游过程中受伤为由,将旅行社及摔跤手诉至法院,要求对其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张倩解释,随着旅游业的不断发展,具有民俗或地域特色的旅游项目日益受到大家青睐,对于旅游过程中的特色活动,比如“草原游”中的摔跤运动、东北“冰雪季”中的滑雪运动,部分旅游者也蠢蠢欲动。
本案中,小吴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在明知摔跤运动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及危险性的情况下,对于自身能力做出错误判断,并自愿参加了摔跤活动,应当认定其具有自甘风险的意思表示,对于自身受伤应自行承担责任。摔跤项目不在旅行社原定的行程中,同时导游对小吴参与摔跤活动也进行了劝阻,故旅行社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对小吴的受伤亦不承担赔偿责任。
新京报记者 左琳